為了找出問題的答案,我跑到之前便存起來的「著作權筆記」網站看看。
(可以試著在「著作權大哉問」和「討論園地」兩區打入「圖片」當作關鍵字;可惜的是後者只能看當頁)
查詢之後的結果,發現目前的著作權法實在有很多模糊地帶……最模糊的就是「合理使用」這四個字。
反觀站上的圖片,除了我預計一定要撤掉的少數幾張圖,大多數要用「合理使用」四個字都還拗得過去;;;
以下是我國著作權法§52條的內容(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著作權法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那麼,我是否可以這樣解釋?
報導 → ACGN介紹文、網路遊戲生活誌
評論 → ACGN感想文
如果是這樣的話,小說&漫畫封面、ONLINE截圖就可以先PASS了,這兩種頂多裁大小而已,幾乎沒變。
再來是LOGO的問題,這其中又分成兩種:
.完全原創的LOGO → 本站LOGO、原創小說LOGO
.再製LOGO → 同人小說LOGO、網路遊戲感想文LOGO、動畫感想文LOGO
看看著作權法§65的條文(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著作權法第65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第二行所述之§44~§63條的內容,可以
自行查詢
……關於二、三、四點,再製LOGO這一類的,好像也可以低空飛過;;;
不過動畫LOGO我考慮了一陣子,覺得撤換成官方圖會比較好吧,也增加寫文章的動力。
(不諱言的,有時候會因為「要畫LOGO好麻煩」而變成拖稿,像上次的真下耕一三部曲就這樣把圖省掉)
暫行措施:
【2010/06/04】
.原創LOGO:包括本站背景圖、首頁圖、自介圖、原創小說LOGO → 全數保留
.小說封面圖、CD封面圖:全數保留
.同人小說LOGO:《ARIA同人短篇集》、《白玉魂斷》、《白綠的間奏》 → 拔素材後重貼
《魅魔之歌》 → 還要再想想該怎麼做(炸)
《深紅幼月》、《八重遙憶》 → 用公開素材+手描OK
.動畫、影片、遊戲感想文LOGO:換成官方圖(以官網的圖為主,雖然這年頭都流行放大張切塊背景圖了)
.網路遊戲照片、螢幕截圖:先暫時保留
.文章內的輔助用圖:拍圖全撤,內文一併修改;引用的圖則保留並註解
【2012/06/10】
.全部LOGO再更新(拜補完計劃所賜,PSD原檔一開,日文仮名就都變成光了……)
所以圖片中有日文字的地方會和以前有一點點不一樣,已盡量挑最像的字
.終於找到《魅魔之歌》的新圖繪法
.《白綠的間奏》再修正,之前那個非常沒質感……
.另外,移除MABI日誌的LOGO(就是上面寫著Days in Mabinogi)的圖
個人判斷它和遊戲截圖地位不同,遊戲截圖至多裁大小、畫線框箭頭、寫字
還可以說是「標示說明用」;但日誌LOGO比較偏向拿素材重新設計
是說未來還有機會寫的話,紙娃娃網站進不去也沒辦法做角色影繪了(淚奔)
下個階段就是消叉燒包吧……
.經過幾個小時考慮,MABI LOGO還是拿個官方圖貼一下吧,不然消叉燒包更麻煩XD(逃)
【2010/06/11】
.因為對上述的問題(描邊、剪影究竟是否侵權?)還是非常在意,所以我直接跑去「著作權筆記」的討論
板上問了……答案是,「就算重製或改作,依然需要授權」
OK,所以《ARIA同人短篇集》和《魅魔之歌》圖片再次修改,接下來就是寫信問黑柑圖片授權的問題……
這大概會是最後一個階段了,但也有可能是最慢的一個階段。我打算先在網路上搜尋相關文章,能不跟
官方交涉就不交涉,畢竟連寫信問客服都要真實姓名資料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