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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捉刀手艾小華@33故事館 2011年02月23日 17:47


官方BLOG:超視偶像劇 33故事館

其實除了「新兵日記」之外,我平常是幾乎不看連續劇、偶像劇的;這次返鄉,因為在追一些談話性節目,而在超視的廣告時段中發現這部一集完結,每週換主題、換故事,可自由選擇是否長期追下去的系列短劇,該週的單元主題亦相當吸引我……沒錯,又是和作家有關的故事。

●老哏劇情卻能激起想法
這部,或者該說這集「捉刀手艾小華」(查過官方BLOG,是系列第六集;而電視上的劇情只演到「劇情介紹頁倒數第六段的前半句」),描述一個文筆不錯,懷抱夢想、個性單純的小女生,得知表哥的房客是自己仰慕的明星作家,便央求搬來與她當室友,看能不能得到高人指點的故事。
後續發展也頗容易猜測:遇到人很好的小生編輯、發現自己的偶像既大牌又自私、在某個緊要關頭代筆,一寫下去就變成專屬捉刀手,最後經過一番折騰,被小生編輯和表哥協力揭穿這不正常關係,終得鹹魚翻身成為作家……
沒看過原劇本,我不敢對原始的文章部分隨意判斷;但以演出成果來看,我覺得這個故事的表現手法、人物對話及劇情發展「還滿青澀的」,亦有些過於童話和夢幻,有幾分「由未經世事卻才華洋溢的小女生所寫」的味道。某些橋段不太自然,不排除是劇本經過刪減合併,才會讓故事的起伏不大,容易猜到下一步吧?

然而它還是有令人驚豔的亮點。其一是主題本身,在創作者的圈子裡很有討論意義;其二是劇中某些台詞出乎我的意料。先說後者:

1.進入狀況的「行話」
女主角艾小華初次代筆後,叫醒明星作家陶曼如看稿子時,原本我以為她會講出「不夠辛辣犀利」、「寫這樣沒人要看」之類看似專業實則應付的台詞。但是她卻以慵懶的姿態說「劇情介紹寫太多」、「結構有點鬆散」、「結尾再有力一點」等滿進入狀況的台詞。讓我理解到編劇也是有些底子的,沒有為了編這個故事亂撇亂趕,對作家的世界毫無考證。
事實上全劇仍是重視角色互動甚於談寫作,不過已經比「為強調劇中角色實力而不懂裝懂」的作品好很多。

或許身為作家(指編劇)還要去考證作家的世界,這邏輯好像有點怪,不過「考證」對創作來說本就是一項重要的必做功課。說到這裡,我不得不提一下:艾小華雖讀過陶曼如的所有文章,卻仍用自己的文風代筆,而不去模仿陶曼如的文筆,這究竟是不夠敬業還是心機很重啊?(炸)
加入「刻意模仿文筆」的橋段有其必要,不然讓觀眾產生像我一樣的疑慮後,可能女主角的乖乖牌形象會被扣個幾分……雖然整件事也可以反過來立論,認為她就是因為如此單純才沒那種細心。
又,女主角實在是太乖、太憨直了,和「會寫出好文章」的形象不搭。我是指身為一名腦中很有想法的人,眼神應該要有點慧光、銳光之類的東西。即使謙虛、即使缺乏自信、會刻意壓抑自己,那道光——或者該說「才氣」仍舊不可能消失。但演員實在太過投入於詮釋「單純乖乖牌」的部分,關於「創作者」的副身分便有些疏忽掉。

2.無厘頭對話間略帶哲理
艾小華因在「繼續做穩賺、有高人帶她的捉刀手」與「以自己的名字寫新專欄」間舉棋不定,由麥大丙表哥(是的,他就是大炳,這還是我第一次看他演戲)開導她的橋段裡,兩人以人生的十字路口作比喻,大丙說了句「要看交通號誌」,雖然後面接續的台詞純粹是搞笑扯淡,全劇中甚至講過三輪以上(騙秒數啊!),
不過這句「要看交通號誌」滿有道理的:視狀況決定你的選擇。
縱使我比較支持「做選擇後,去擔負那個選擇下的責任」,但人生的分歧路線百百種,有時也是得「因責任而做出選擇」的,不過在這部劇裡,情況沒那麼複雜。自始至終的問題只有女主角想怎麼做,倒沒有什麼責任要她擔,或是受狀況所逼的問題。當然劇本為了創造精采轉折,仍有後者的橋段,但看在我眼裡會覺得問題沒那麼嚴重,反倒是女主角太好騙、太容易受人控制。

同樣的二擇,換作是我會怎麼做?在此不得不質疑一下,劇中的世界是沒有「筆名」這個設定嗎?向雜誌社要求以筆名刊出,讓明星作家認不出來,就能既代筆又寫自己的專欄,反正對方忙著交際應酬,稿子刊出來她也沒時間去看。
然後等到時機成熟(通常是明星作家與掛名文章愈來愈搭不上線的時候),再爆料代筆事件,順便狀似委屈地說自己在其淫威所逼下,不得已只好換筆名偷偷發表……(←喵的,這個人才是心機最重的XD)


●回到主題:代筆寫作 to do, or not to do?
我想看完上面那一段,就算有意代筆,也沒人敢找我了吧?(炸)
如果今天我把自己放在艾小華的位置,我有可能仍會選擇為明星作家代筆,而且會做功課模仿她的文風,並向編輯打探出「該位明星作家之所以被選上、受歡迎的理由」,藉由模仿來抓到那個使她成名、使讀者買單的點,再慢慢與自己的文風、想法結合。那要如何避免邯鄲學步,最後兩邊都不像呢?這就各人有各人的做法了。但要抓住一個重點:把自己區分成兩種身分、兩顆腦袋,別忘記自己是文字上的演員。

這是建立在明星作家確實有才華的前提下;如果發現明星作家僅是虛有其表,那該做的就變成:一邊從模仿漸漸回到自己的文風,並盡量展現自己的才氣,最後把那個名字佔走——逼使明星作家不得不自爆,因為捉刀手的文章等級,已經不是本尊親自創作能追得上的。


●老話一句:自己最值得信賴。
就像抄襲無藉口一樣,找人代筆也是任何理由都不足以將之合理化的。
雖然這句話是表哥麥大丙對艾小華所說,但這句話其實更應該對陶曼如說才對。「寫作」是作者自我人格的延伸,因某些理由而找人代演,這很不合邏輯。何況這並不是代練網路角色,被盜帳號大不了新創重練;寫作卻是「人生」、「事業」,也不是不能砍掉重練,但代價太高,而且你可能會遇上一個扮豬吃老虎的捉刀手,例如我。


●總結
即使我極少看偶像劇,觀影後的感想仍然是……嗯,很偶像劇,或說符合我心目中「偶像劇大致等於現代版童話愛情故事」的刻板印象。題材只是香料,主菜依舊是愛情,且善惡分明、有類似王子救出公主的發展、結局皆大歡喜、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這樣。
事實上,我不覺得劇中的陶曼如很壞,是艾小華涉世太淺、太容易被唬住,又對不熟的人一廂情願地相信。這當然是清純小女生的可愛之處,但如前面所說,我不覺得有才氣的人會缺乏與之相應的敏銳度和智慧。依照艾小華的行為舉止及言語,她的相應設定應該比較偏向「實力普普,在網路有點人氣就開始做起白日夢」的未成型作家。(視後續發展,還有可能因某些不會很難克服的理由,自動放棄寫作,變回一般人)
這不是在影射什麼,但「新手的好運道」固然值得高興,卻切忌顧著高興而原地踏步;甚至光是做夢,連腳都不願動一下。
於是劇本的基礎設定便產生疑慮:如果艾小華是「表裡如一」的人,理當沒那個本事當捉刀手;如果是「裡表如一」,則不可能單純、無心機到那種地步,總是該有些銳氣、不願被大牌作家壓榨欺負的競爭心才對。

最後提一下,劇中某首插入曲我怎麼聽都很像OLG主題曲。查了一下還發現真的是耶。
可是劇中完全沒提到任何OLG,要說是廣告或打歌也怪怪的;在一般向戀愛偶像劇中放這種台式ACG風味的歌曲,搭配起來的感覺一整個微妙……


タグ :台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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